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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学生一日学习时间卫生标准
发布日期:2017年09月01日 15:55  浏览:   字体:   作者:  来源:卫生监督中心转载  打印正文

GB/T 17223-2012

1范围
  本标准规定了小学生一日学习时间及有关要求。
 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普通教育全日制小学校,其他类型的小学校应参照使用。本标准不适用于伤、病、残、康复与发育异常的特殊儿童。
2 定义
 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
2.1 一日学习时间 daily learningtime
  学生在一天中上课、自习和家庭作业时间,不含课间休息及课外文娱体育活动的时间。
2.2 家庭作业 homework
  任课老师布置给学生的课外作业。
2.3 学习时间调剂 adjustment oflearning time
  为照顾小学一年级学生的生理特点和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,对每节课时间予以调节。
2.4 课中活动 physical activityduring class
  在教室内上课中进行的短时肢体活动。
3 一日学习时间
3.1 小学一、二年级学生的一日学习时间不宜超过4h,三四年级不宜超过5h,五、六年级不宜超过6h
3.2 小学生每节课时间为40(或45min
3.3 自习和家庭作业时间,二年级小学生不宜超过45min,三、四年级不宜超过60min,五、六年级不宜超过90min。一年级不宜留家庭书面作业。
4 有关要求
4.1 小学一年级每节课不宜超过35min,为与其他班级上下课时间相协调,应增加短时课中活动或休息,以调剂学习时间。
4.2 小学生每日的睡眠时间,一、二年级不宜少于10h,三至六年级不宜少于9h
4.3 小学生应每天安排课间操,每周应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。
  本标准从1998101日起实施。
 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。
  本标准由同济医科大学色共卫生学院负责起草。
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杨培鑫、周德。
 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北京医科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负责解释。